公正性声明
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使客户保持对本中心的良好信心,保证中心的各项检验监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中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其结果判定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经济利益或其它利益影响,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能持续地保证做出判断的公正性、独立性和完整性,对所提供的检测数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心严格依照《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其相关领域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只在获得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范围内进行监测和检验活动。对任何单位或个人送检样品的检测和质量评价,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坚持检测机构的公正地位。
3、为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科学性,全体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敬业精神,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商业贿赂,严格履行工作人员守则,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4、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与被检产品企业直接有关的兼职、担保顾问或搞联合开发等可能有损公正性的活动,不得从事与送检样品技术保密有关的技术开发和咨询工作,着力维护中心公正形象。
5、中心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其相关领域应用说明、《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并保证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6、对所有客户以及社会提供检测服务,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委托检测合同,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本中心检测人员按照有关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工作,对检测数据和报告结果负责;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监督控制,对检测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处理,避免给受检单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7、中心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检测数据以及与客户相关的机密、信息及专有权实施严格保密,对在检测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责任。全体人员在对其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中心不聘用同时在其他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不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
以上承诺,接受客户、上级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与检查,欢迎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