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名为芬太尼的镇痛药物备受关注,一夜之间“爆红”。有着“魔鬼与天使”之称的芬太尼究竟是何物呢?芬太尼最早是由比利时医学家保罗.扬森于1960年研发而成的一种人工合成类止痛剂,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所以芬太尼具有很广的医疗用途,1968年在美国被批准用于医疗产业。
需要强调的是,芬太尼是人工合成的止痛药,这也就意味着只要化工业达到标准即可生产,不需要罂粟等昂贵的原材料,制作成本非常低。芬太尼应用得当的话,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麻醉剂,用于治疗疼痛和手术镇痛,镇痛效果约为吗啡的100倍。然而,由于芬太尼起效迅速同时作用时间很短,很容易刺激使用者产生依赖。有数据显示,一个人的摄入量超过0.25mg就很可能致命。因此,芬太尼又是“实验室毒品”的重要成分,由于其合成成本低,这种处方药被毒贩当成了毒品的原料,被成瘾者以吞服或用鼻子吸入或注射的形式滥用。
“芬太尼类物质”有多可怕?
芬太尼的“双重身份”
一、麻醉药品芬太尼
芬太尼(Fentanyl),化学名称:N-〔l-(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化学式C22H28N20,是一种强效的类阿片止痛剂,是脑中μ-阿片受体的强力激动剂,在我国属于麻醉药品管理范畴,即“红处方”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依据国家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目录》。随着该类化合物的深入研究,以芬太尼为先导设计合成了一系列活性更高的化合物,即舒芬太尼、瑞芬太尼、阿芬太尼、雷米芬太尼、卡芬太尼等20余种。
芬太尼起效快(静脉注射1分钟即起效)、作用强,已成为医院内常用的镇痛及麻醉药。
芬太尼除了静脉的针剂,还有贴剂。芬太尼透皮贴剂适用于无法口服或口服效果不佳的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芬太尼一般不良反应为眩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低血压、胆道括约肌痉挛、喉痉挛及出汗等,偶有肌肉抽搐。严重副反应为呼吸抑制、窒息、肌肉僵直及心动过缓,如不及时治疗,可发生呼吸停止、循环抑制及心脏停搏等。
二、芬太尼——第三代毒品或“实验室毒品”
由于芬太尼类物质的前体物质易获得, 所需的化学品和设备也容易获得,并且合成工艺简单, 这有利于小型药物贩运组织走私并小规模生产。通过对其化学结构修改,导致新型结构化学品源源不断地出现,秘密制造层出不穷。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在产品中的含量通常是微量的,无论是药物还是非法制造的材料等,对检查和监测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它们通常以海洛因或处方药为幌子出售,加剧了过量服用和相关死亡的风险。因此,芬太尼衍生物不断被“设计”出来,并广泛滥用,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之后的第三代毒品的典型代表。
三、芬太尼会成为致命毒药
芬太尼的药理药效作用特点也是导致其致命的不良反应或毒性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为芬太尼同时具有强效镇痛效应和高滥用潜力,可快速透过细胞膜进入血脑屏障进入大脑,短时间形成血药高峰,极易形成耐受和药物依赖。尽管芬太尼在临床上使用是安全的,但滥用或娱乐性使用含此类物质的毒品则是极其危险的,非常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因呼吸中枢抑制而导致的死亡。
死亡原因还在于毒品市场流行的芬太尼衍生物往往出自地下实验室,其实际成分、纯度、含量都是未知数。由于加工制造过程和工艺都极不规范,因此一批药的不同药片之间的药物含量差异也非常之大。加之滥用者随意改变摄入方式、剂量等危险方式吸毒,都是致命中毒的危险因素。因此,芬太尼类药物成为了吸毒人群的致死毒药。
芬太尼是在我国是如何管理的?
2019年5月1日,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芬太尼类物质在我国正式成为整类列管药物。
对于芬太尼类物质,中国禁毒主管部门综合采取增加列管品种、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查缉力度、创新管控手段、加强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列管品种达到25种,有效防范了此类物质在国内发展蔓延。特别是我们加强对芬太尼类药品合法生产企业的监管,从生产到使用环节采取极为严格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模式,完全杜绝了合法企业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流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