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及职能
[作者:市疾控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11 15:34来源: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县级。

一、职责任务

(一)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三)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五)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任务,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协助领导组织、管理、处理中心各项行政工作。负责新闻报道有关事宜及市疾控中心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组织完成工作信息的约稿任务。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外事等工作。负责中心会议室及车辆的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中心领导的日程安排。负责上级单位及外来单位来文的登记、分类工作,并及时转交给中心领导阅批。负责中心各科室各类文件的转呈、阅办及督办工作。负责中心发文的审核、登记、编辑、打印、校对、盖印、封发工作。负责中心档案、保密、印鉴等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及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写。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委办公室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积极开展疾控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参谋协调工作;组织安排各类党务会议及活动;检查、督办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做好各类文件管理;机要保密工作;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承办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工会、妇委会、老龄委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廉洁教育和法律教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纠风工作,督促相关科室政务公开。在纪委领导下,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审计、对中心财务部门的管理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依法对中心的财务预算、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基建修缮、物资采购、对外投资、内控制度、重大经济合同、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人力资源部

负责中心机构、编制、岗位、人员与薪酬的管理;制定招聘计划,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和招聘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方案的制订、实施与评价;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职工各类职称晋升、岗位等级聘用及考核管理;职工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职工四险的办理、变更。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财务科

负责资金的筹集、核算、管理。根据《会计法》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按照中心的发展规划进行中心基本预算和项目收支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执行;对全中心的资金来源和运用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时进行财务数据、问题、建议的上传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下达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科教信息科

负责制定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人才选拔培养、科研教学、中心学术委员会管理工作;医师、护士资质资格及执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质控工作人员要素相关工作,负责中心网络、信息和系统建设、维护及安全管理。承担图书报刊的订购、上架、入库及借阅等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总务科

负责中心后勤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汇编;负责编制汇总中心物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日常办公用品、检验试剂、耗材、处突物资的采购供应及管理;组织中心大型仪器、贵重物资、进口产品采购前论证;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台账,实施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办理新增资产入账手续。提出资产报废处理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中心检验监测仪器设备标识管理,计划检定/校准检验监测设备;负责中心水电管理、维修,仪器、设备维修,办公房屋维护、办公场所改造翻新;办公区域绿化、保洁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及排放、实验室医疗废物转运管理;负责中心基建和大型改造前期论证、项目的立项,编制及审定项目计划,负责项目的申报,工程督办,招标及监管;负责中心土地、房产、道路、围墙、临时设施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住房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备查档案,做好职工住房补贴核算,管理办公区域的公共设施;负责麻风病住院部,中心食堂,疫情值班室,行政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保卫科

负责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完成中心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换等工作;对科室管理的剧毒、麻醉、危化物、放射源等危险品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辖区派出所对中心集体户口进行管理;负责对进出中心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盘查,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临床业务科室设置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设22个临床业务科室完成中心承担的业务工作,今后根据工作需要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后、报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备案减少或增加科室。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质量控制科

协助中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协助中心开展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组织协调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实施质量体系文件控制、检测方法控制、检测分包控制等质量管理活动;负责检测质量投诉调查;组织开展全市疾控系统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及指导。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理化检验科

开展各类卫生理化检验工作,完成政府、上级业务机构和本中心下达的各项日常及临时检验工作任务;负责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理化检验,协助有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实验室内务管理;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温度、湿度、照度、洁净度等)监测、验证、比对及其他工作的质量控制;负责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品等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检验事故的发生,做好检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出具检验数据和检验原始记录;举办理化检验技术培训,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高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和业务技术水平;研究、验证、开发理化检验新技术;不断引进国内外在理化检验方面的先进检验技术和方法;完成上级部门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微生物检验科

食品、水、公共场所、医院等的卫生细菌学检测。病原细菌学、人体寄生虫病、结核病、艾滋病、性病、丙肝等检测。流感、手足口病、麻疹/风疹等病毒学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原学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专项工作中涉及微生物学检测部分。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检测业务科

协调中心内外部监测、检验工作;负责委托类食品、水质及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送检的样品受理工作;负责滇池路办公区检测业务收费工作;负责通过实验室信息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形式审核、打印、装订、分发工作;负责滇池路办公区工作区检测印章使用、维护、管理;负责非疾病类检测资料归档管理;负责非疾病类检测样品留样管理;负责检测工作量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基层公共卫生管理科

起草制定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的技术指导、绩效评价。开展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的分析研究。组织开展中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相关工作,制订中心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应急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急性传染病管理工作,为拟定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的标准、规范、预案、规划及策略等提供科学依据。实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报告及预防控制。组织实施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现场工作评价及技术指导,参与救灾防病工作。实施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救灾防病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报告,掌握各类急性传染病流行规律和流行因素,向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疫情信息。负责对县(市)区疾控中心及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专业培训、业务考评。开展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相关研究及技术更新,推广研究成果。负责中心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管理各项制度,并督促有关科室实施落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科室编制卫生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负责各级卫生应急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信息上传下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落实网络直报,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报告,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组织相关科室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日常风险评估和专题风险评估。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应急装备、应急储备物资、应急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中心卫生应急队伍人员管理、应急值班、派出调度,负责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应急演练。负责对县(市)区疾控中心及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专业培训、业务考评。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

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重点慢性病发病及居民死亡原因监测与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开展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开展肿瘤登记报告;组织开展死因监测报告工作。未来将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纳入到常规监测工作当中。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县(市、区)对慢性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组织开展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防治项目工作。包括对全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窝沟封闭和幼儿涂氟)和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技术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及组织职业人群参加“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承担基层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与督导评估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地方病防制科

负责地方病、自然疫源性及人体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地方病、自然疫源性及人体寄生虫病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报告;负责地方病、自然疫源性及人体寄生虫病的人群监测与健康评估;负责地方病、自然疫源性及人体寄生虫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结核病防制科

协助市政府制订昆明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结核病监测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编写培训教材和技术规范,组织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全市结核病控制健康促进工作,推广结核病防治知识。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应用型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性病和艾滋病防制科

负责制定艾滋病、性病、丙肝防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参与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社会组织进行协调与配合;负责丙肝疫情预警与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艾滋病、性病、丙肝防制工作数据质量管理及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和利用;基层艾滋病、性病、丙肝防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任务;负责VCT、PITC、随访工作的市、县两级网络建设和专家、人员资格培训;艾滋病、性病、丙肝防制的技术研究和应用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免疫规划科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制定辖区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相关技术方案,开展免疫规划实施和预防 接种服务的督导、考核和评价工作。拟定辖区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负责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管理。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冷链设备装备、更新计划,指导辖区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工作,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调查和疫情控制。负责辖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使用管理,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免疫规划相关基础信息。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管理工作,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保证疫苗质量。按照省疾控中心要求及时上报需苗计划,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记录等疫苗台帐管理工作。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建立符合疫苗储运条件的冷链系统的台帐,并确保正常运转。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病媒消毒科

负责昆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消毒处置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昆明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疫情防控卫生保障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昆明市级发证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监测。负责昆明市国家双随机医疗机构、一次性卫生用品纸和消毒产品采抽样监测。负责组织实施昆明市病媒生物监测(2个国家级监测点,4个省级登革热媒介监测点,12个昆明市常规监测点)、抗药性监测工作。承担昆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云南省卫生村、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承担中心CNAS、CMA院感监测项目和灭鼠灭蚊等卫生杀虫剂药效测定、抗药性监测项目。负责全市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现场培训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环境卫生科

开展市级发证集中式供水水质(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卫生监测,每月完成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工作简报。完成昆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结果网络直报工作。完成上级下达指令性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医院污水、游泳池水卫生监测检测工作。完成昆明市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工作。按中心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要求,所检测项目均取得认证或认可资质。承担对县(市)区级疾控中心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职业和放射卫生科

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放射防护相关指令性工作;负责职业病及放射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及管理工作;开展职业、放射卫生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负责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负责对辖区疾控机构及相关单位的职业、放射卫生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及培训;开展职业及放射相关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昆明市职业病防治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根据专业发展趋势及业务工作需要开展放射卫生专项调查和有关科研工作;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五)食品和学校卫生科

开展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收集、汇总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识别食品安全隐患,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标准制修订提供科学依据;开展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知识宣传,指导人群合理膳食。掌握本地区学校基本情况,做好本地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完成昆明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及学生营养改善指导工作;积极开展辖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做好县区疾控学校卫生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六)美沙酮门诊

依法开立,合法执业,为阿片类物质依赖人员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艾滋病、丙型肝炎、梅毒等传染病防治和禁毒知识宣传;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康复及行为矫治等工作;开展艾滋病、丙型肝炎、梅毒及毒品检测;协助相关部门对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治疗人员进行随访、治疗和转介;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治疗人员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承担昆明市美沙酮维持治疗及清洁针具交换工作组秘书处工作职能,做好秘书处相关业务技术指导、督导、培训、会议和协调联系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七)麻风病防治科

负责制定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各县(市)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负责全市麻风病的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市各县(市)区的可疑麻风病线索进行鉴别诊断、确诊、书写病历、确定治疗方案及处理麻风反应等。负责全市麻风病人的康复指导工作。做好麻风病的鉴别诊断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口中盲流麻风病人的处理。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督促县区做好麻风病人及家属的随访。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八)体检中心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开展中、小学生体检工作;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医学诊疗工作(皮肤性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昆明市性病防治工作质量控制、督导、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完成医学院校实习生的实习带教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九)健康教育科

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业务工作,制定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根据辖区内下级健康教育机构需求,提供日常业务指导、专题指导。指导内容包括调查研究、计划制订、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督导检查、总结报告等。对全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技术与方法等。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考核工作。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网络,开展不同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提供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方法,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参与创卫(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或乡镇)、创健(健康城市)中的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和技术评估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宣传服务科

贯彻执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协助上级部门制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策略和建议等。组织开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完成监测数据的管理、分析与报告撰写,为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国家级、省级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开展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应用性调查。开展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指导,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参与创卫、创文中的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对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负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与传播材料开发,制作符合群众需求的健康教育工具包。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协助中心各类会议、活动、事件的图片、视频资料及重要录像素材的制作与存档、采写报道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一)中心业务办公室

负责中心业务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组织、管理、处理中心各项业务及事务。协助中心领导提出业务发展规划,制订业务工作计划;组织重大业务调研,督办重点业务工作。负责收集各类业务工作,适时提供业务工作动态,分析业务运行状况和发展规律,提供业务建设、管理方面的数据、信息,提出业务管理工作建议。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市卫健委完成疾病控制工作各项业务工作,包括卫生健康委疾控工作进展报表和昆明市疾控工作月报。协助行政办完成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与行政业务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中心重要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市预防医学会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二)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

负责制订、组织和实施完成科室责任目标,制定科室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召开科务会,布置工作任务,进行业务培训与政治学习。负责昆明市爱国卫生技术专家库专家的日常管理,包括专家人员抽取、培训、工作联系、会议组织、监督管理等。组织开展全市国家(省级)卫生城镇、村复审及国家(省级)卫生乡镇申报材料的收集、指导和初步审核。组织开展“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健康昆明行动”、卫生社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无吸烟先进单位、无烟环境建设、健康细胞建设等卫生创建的技术指导、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及评估验收。协助市爱卫办完成全市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