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添加剂也是日益更新,在信息网络发达的如今,食品添加剂更是从最初单纯的食品改善用途逐渐被妖魔化,以致越来越多的人一听到食品添加剂就惊恐不已。
那么食品添加剂到底是何物呢?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下面我们来说一说一些常见食品添加剂的主要作用,例如着色剂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
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化学反应,具有催化效率高、高度专一性等特点;防腐剂是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储存期的物质;增稠剂可以提高食品粘稠度,使食物保持均匀稳定的悬浮状态或乳化状态;蓬松剂使面坯醒发,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蓬松、柔软或酥脆的一类物质;在食品中添加营养强化剂不仅可以补充天然食品的营养缺陷,而且可以改善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及其比例,以满足人们对营养的需要。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该符合的基本要求,即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工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不但如此,国家标准在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时也是“算总账”,因此大家担心的“叠加效应”也涵盖在内了。
现在公众把很多非法添加物误认为是食品添加剂,例如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孔雀石绿等,引发了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恐慌。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指出,只有政府批准使用的才是食品添加剂,未经批准而使用的是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被妖魔化,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消费者混淆了食品添加剂与违法添加物两者之间的区别。
综上所述食品添加剂具有四个特点,第一,这类物质是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有意加入的;第二,加入的物质要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第三,食品添加剂是一些天然或者化学合成的物质;第四,我国实行食品添加剂的允许名单制度,只有列入名单的才是食品添加剂。
由此可见,对食品添加剂我们既要肯定它们对食品的安全、美味与方便食用等方面所做的贡献,同时也要避免食品生产厂家为了利润,在片面追求消费者的口感、颜色、等方面从而过量添加,至于在食品中添加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有害物质,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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