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切实维护全市人民健康权益,依据《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规定,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7月10-12日开展2023年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专项工作要求,各辖区监督机构对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和安宁七区(市)的现制现售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50件水样送至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水样依据《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耗氧量、铅、砷、挥发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14项指标进行检测。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将为供水点监督全覆盖,进而掌握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供水点的本底情况提供检测数据支持,确保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