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游泳场馆成为了广大市民群众避暑纳凉、休闲健身的好去处。由于游泳场馆容纳众多的游泳者,同时游泳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汗液、尿液排出和皮肤污垢的溶入而使池水受到污染,再加上补充新水量不够、消毒处理不到位等原因,容易出现尿素含量、微生物指标超标的问题,可能引起如红眼病、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生。
为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管理,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4月17日至19日,对主城区内正常营业的游泳场馆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共采集70家155件水样。监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相关要求,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尿素共6项。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选择证件齐全、卫生条件好、设施完备的游泳馆;此外应自觉遵守游泳馆卫生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游泳卫生习惯,做到下水前冲淋、浸脚,不在泳池内搓澡、小便,共同维护泳池水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