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宁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尽快投入使用,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关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复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专家组于3月18日莅临安宁市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实验室复核验收工作。
专家组严格按照《云南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技术验收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形式,对核酸检测实验室分区布局、标识、管理程序、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管理、防护用品使用、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尤其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方面的生物安全要求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与询问,在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专家组在验收完成后,及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论:“合格,可批准在半年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下一步,中心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尽快完成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等待省级的最终复核验收结果。
待核酸检测实验室资质确认完成后,安宁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将依法依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检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检测结果质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增添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