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程序
[作者:发布时间:2019-12-06 16:13来源: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或由其委托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云南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中按照专业类别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鉴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且相关专业职业病诊断医师占鉴定委员会人数的半数以上。鉴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鉴定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疑难病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专家人数。随机抽取鉴定专家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主持抽签人员将相关学科专业全部专家姓名、专业职务、工作单位、是否为职业病诊断医师的信息告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

二、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已参加当事人职业病诊断的;

3、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4、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5、当事人因其他原因要求回避的。

三、对符合要求的相应专业类别专家名单进行随机编号,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按照随机的方法各抽取2名专家的编号,最后一个专家编号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代表方随机抽取。

必要时,经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同意,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根据鉴定需要聘请云南省以外的相关专业专家作为鉴定专家组成员,并有表决权。

四、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还应各自随机抽取2-5名专家作为候补。

五、随机抽取结束后,昆明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当场向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公布所抽取的鉴定委员会成员和候补成员的编号并记录在案。

六、昆明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先正式后候补的顺序,预约专家参加鉴定会,对不能到会的专家,用候补专家替补,候补专家替补后,仍不能按规定组成鉴定委员会时,昆明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同意后,代为随机抽取所需差额鉴定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