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日国家实施了《精神卫生法》,到今年5月份已实施了4个年头了,晋宁区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区卫计局领导的支持下,晋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中心沈主任及分管王副主任带领下,联合昆阳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于5月5日赶集天,在郑和文化广场开展了以“心理健康、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本次宣传得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专家的亲临指导,对过往的群众开展了《精神卫生法》相关知识的宣传。
随着社会的转型与发展,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精神卫生问题作为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对精神健康的关注是对人的根本关注;通过宣传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理解、接纳、关爱精神病患者的社会氛围,保护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加强患者及其家庭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信心。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医护人员19人:分别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专家10人,区卫计局1人,区疾控中心5人,昆阳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人。悬挂条幅1条、宣传展板5块,发放慢性病相关知识书籍和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小折页2000多份,发放宣传布袋500个,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专家提供便民义诊,将精神卫生健康知识带到广大民众的身边,自愿咨询10余人。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学习、交流、互动,让我们对《精神卫生法》进一步了解认识,能够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执业,使“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者合法权益”的三大立法宗旨得以充分展现,营造一个友爱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