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评审专家组对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质资”和“食品检验质资”复评审。
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等相关规定,通过查阅资料、核对报告记录、现场提问、现场实验(监测)、座谈考核等方式对疾控实验室的组织机构、场地设施、环境控制、人员素质、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检测方法、检测过程、检验报告与记录等方面以及其质量体系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
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东川区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质资”和“食品检验质资”复评审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按照新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订了559个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内部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管理体系文件较完善,实验室质量体系持续、规范、有效运行,技术能力和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符合评审准则要求,现场检查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质资”和“食品检验质资”复评审。
检查过程中评审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我中心将根据评审组专家提出的整改要求,通过分析问题、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等一系列措施,扎实有序认真整改,努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全区疾病预防和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吕赵丹